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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

湖北-宜昌 12-03 19:24  悬赏 10  发布者:123288 给我留言  回答:(2)
事故大致描述:事故发生的路段是双向四车道,在我前方行驶的公交车进入站台上下乘客(公交车停在外道),我就从内道行车超公交车,当我的车行驶到与公交车车头同一直线时,悲剧发生了。有一个乘客从公交车的前门下车后径直的从车头这一端向街对面跑去(事后从监控录像中看见的),我由于躲闪不及,直接就把那人撞翻了。后来那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说,我把人给弄死了,就是全责,即使死者没有走斑马线,死者免责。还让我至少准备三十万。
我想问的是,死者是违反常理从公交车前门下车,公交司机在当时并未及时劝阻或制止,致使死者从前门下车并从车头一端冲向街对面从而被我撞死,公交司机是否存在工作期间没有阻止死者的违规举动,自身有失职,从而负一定的连带责任或其他责任。有没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来帮我指证公交司机的失职行为。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的这个事情还有没有解救的办法。
                 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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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3 20:29
责任认定 由交警认定  如果你对责任认定不服 可以在收到三日之内提起复核 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时间: 2010-12-04 14:52
如果你对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不符,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三日内提出复核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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