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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辽宁-沈阳 12-04 08:06  悬赏 0  发布者:qTr5290 回答:(1)
我在2010年10月17日与一房主提前签订了从2011年1月24日到2011年8月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于当时房主要500元的押金,但是我没给!所以房主拿走了甲乙两份合同!现在我不想租这个房子了!我现在担心房主等到明年合同终止时,拿着合同向我要房租!我现在能让她写一个合同作废的声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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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4 09:20
你好,
最好要写一分解除合同的协议,否则可能会有麻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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