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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案

云南-楚雄 09-09 10:29  悬赏 0  发布者:374357…… 给我留言  回答:(7)
四个人打一个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注/送医院不是犯罪嫌疑人送医院‘是公安机关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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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9 10:32
只能耐心等待警察落实案情,追究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9-09 10:30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回复时间: 2014-09-09 10:33
失态严重
回复时间: 2014-09-09 10:41
答: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回复时间: 2014-09-09 10:43
您好,及时报警处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回复时间: 2014-09-09 11:08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
回复时间: 2014-09-11 16:30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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