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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未婚、车祸意外身亡,请问赔偿金如何划分

四川 12-04 11:32  悬赏 0  发布者:yangps…… 给我留言  回答:(1)
女,未婚、车祸意外身亡,留两月大小孩,常年在县城打工,有证明,死亡赔偿金,抚恤金等怎么划分,孩子父亲现役,但由于未婚,连最后一面也不能请到假(只能以女朋友身份请假)孩子户口未上!请问赔偿金如何划分?孩子如何完善法律手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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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5 08:31
先由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长期(1年以上)在城镇务工,居住在城镇,生活、消费等也不得不城镇水平承担,且有较稳定的收入的,死亡赔偿金应该按城镇标准13904计算20年=278080元。被抚养人有2个月大的这个非婚生小孩(女方父母若年满60岁的也属于被抚养人),该小孩生活费计算18年/2人=9年,每年按3841元计算,共34569元;小孩虽未上户,但出生时有出生证的,该证据的效力法院都会采信的。还有丧葬费、亲属处理后事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费(约3-5万)等。在交强险122000元以内死者方不用承担分文,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承担。建议委托律师代理,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赔偿金额就会最大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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