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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复垦

重庆 09-10 09:53  悬赏 0  发布者:黄源媛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家于2007年支持国家电力建设房屋搬迁屋顶拆除房屋主体还在。我们没有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村里也没有划地交换补偿,房产证使用权仍属于我们。2008年村里未经我们签字同意将我们宅基地报上去复垦,2013年8月我们得知复垦费已经到达镇里我们去问他们说复垦费属于集体的,在我们再三上访追问之下他们承认按高压线和复垦费就高的原则补给我们一点,但是我们到相关复垦部门去调的复垦面积报的是我们农户的名字复垦,我们没有自建房高压线搬迁也没有补偿我们房子只陪了一百多块一平方。现在政府给我们报上去复垦复垦费到底应该属于集体还是我们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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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9-10 09:58
这是属于你们的
回复时间: 2014-09-10 10:00
你好,谁复垦归谁。
回复时间: 2014-09-10 10:08
两者只能得一次
回复时间: 2014-09-10 10:08
根据你说的情况,土地复垦费是电力部门因损坏了土地而交纳给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这个复垦费不能归你。但你可以申请另外的宅基地或者要求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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