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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是五保户,请问他死后是否有继承权

湖南-长沙 09-10 16:45  悬赏 0  发布者:yuyan1…… 给我留言  回答:(2)
叔叔是五保户,按照国家政策村里给建了房子,现在他死后,房子被征收了,请问我是否可以继承房屋征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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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10 16:53
这是可以继承的
追问:

可是村里说我们没有抚养权,房子也不是我们建的,要求村里平分房屋征收款,请问我如何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9-10 17:11
你好,所谓五保户应该是与集体组织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1.根据《继承法》第31条规定,应当由集体受遗赠。
2.即使不是遗赠扶养协议,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你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不享有法定继承权。
3.如果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且你的叔叔有立遗嘱将其遗产赠送给你,在这两个条件都符合的情况下,你才享有继承权。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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