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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款时间的判定

福建-宁德 09-11 17:41  悬赏 0  发布者:z92042…… 给我留言  回答:(4)
10年一对夫妇向我方借款5万元,当时因为彼此熟悉未写借条,而后该夫妻离婚,我方怕他们不还款,于是补写了一张借条,借条上写明借款时间是10年也就是他们离婚前的,借条上只有丈夫的名字。现我方将他们夫妇都告上法庭,因为涉及是否是夫妻关系存续期内的共同债务,需要对借款的具体时间进行认定,只有借条的话,法庭会怎么判?因为当初是现金交割,没有汇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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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11 17:42
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的补充: 2014-09-11 17:42
属于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4-09-11 17:47
具体可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9-11 20:33
你好,凭借条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4-09-11 21:18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要求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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