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李波  王景林  朱学田  
该问题已关闭

因物业服务公司对公共设施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因由谁来承担

广东-东莞 09-12 14:37  悬赏 0  发布者:zhuzz3…… 给我留言  回答:(3)
2010年买了套二手楼顶楼,顶楼建有一水池供一二座户主用水和消防用水,2013年8月份(有电话记录为证),水池中不知道是哪个设备坏了,水池上滿水后不会自动停止上水,水满后就从水池上面离楼面二米多高的排水管(直径为十几个厘米)直接向楼面排水,水的冲击声和水流量的大小就不做形容了,导致我家房屋渗水多处发霉发黑,从去年2013年8月份到现在2014年9月初,但一直都没得到有善解决,2014年9月2日下班回去,特意上楼上看了下,刚好那天管理处对水池做了点修改,水池的水是不这样排了,但我家房屋渗水问题却一直没见有人来进行维修,像这类情况 该怎么去处理?责任划分的的话,该由哪里承担?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辽宁-丹东]
  • 杨晓娜律师 VIP
  • 电话:13514158019  18841521552
  • 20926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9-12 15:23
您好,1、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向物业服务公司提起诉讼。如果满意,希望你能采纳、并给予评价;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你一臂之力。
回复时间: 2014-09-12 15:16
你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9-12 15:31
建议保留证据,与物业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4579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4957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30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