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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 致人死亡怎么判

湖北-武汉 09-13 17:11  悬赏 20  发布者:新概念6 给我留言  回答:(6)
甲方乙方因为琐事发生纠纷,甲方仗着自己人多势众,打中乙方鼻梁,导致鼻梁骨折。乙方手脚轻度残疾,自卫当中用自己带的钥匙刀刺中甲方,导致甲方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这样一般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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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09-13 17:12
根据现场情况,由公安机关认定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帮助.
详细咨询请登录山西太原王俊律师法律服务网 www.lawwj.cn
回复时间: 2008-09-13 17:12
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受害人一方与过错
回复时间: 2008-09-13 22:19
很难构成正当防卫,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08-09-13 22:28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甲方的行为不足以威胁乙方生命的话,乙方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当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
回复时间: 2008-09-14 21:50
你好!建议聘请律师。
回复时间: 2008-09-15 01:09
根据具体情况不同,判决结果也不同,建议请律师帮助。
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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