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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妻子与人偷情!

 12-05 00:42  悬赏 5  发布者:tanghu……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2)
我只有手机短信,短信全文如下(1.我也不想骗你了是有一个,我不是一个好女人你以前骂的没错贱人2.就是以前经常给我打电话那个,其实我也不忍心伤害你,我都想了很久也心痛了很久3.是铜仁那个,我们是几年没打电话了但他从没放弃过我一直找我找我号码,直到知道我号码问我幸福吗)这些能做为有力证据吗?她是过错方,我们现在有共同财产存款10万.这钱一般怎样分割?我提出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失赔偿法院能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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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12月05日 05时30分
这短信,还不能作为对方有过错的有力证据.如果离婚,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5 01:43
该短信内容,尚不能作为婚外情的证据,难以获得支持!
评论者:柳军勇律师
时间:2010-12-05 23:18
该短信内容尚不能作为证据,需要另寻证据。如果涉及离婚的话,夫妻财产应该平分。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咨询宝安柳律师13266546830或QQ1415679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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