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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用承包商大棚赔偿

四川-眉山 09-13 21:09  悬赏 0  发布者:yan768……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退役军人,本想在乡下承包土地带动村民共同创业,于是于2013年在他社承包土地40余亩,并成立农业合作社承包土地合同期为5年,承包费用每年10月1日付下一年承包金。在2014年4月上旬突然镇镇府与当地村委告知本人承包土地中有几亩为2012年下半年被政府征用,可本人承包土地时并未有政府工作人员告知与我知晓,同时发包农民也不知内情,也并未领取过政府征用此土地的任何经济补偿。就在2014年4月上旬此时村委也多次告知我不得在征用范围内种植任何作物,并即刻协商给予我经济赔偿,同时说明以种植经济的全额赔偿,所以我也同意下了这种赔偿方式,即刻起就没有在征用范围内种植后续蔬菜作物。但政府却拖延赔偿时间至8月底都未出面解决此事,后至9月上旬镇长出面与我协商土地赔偿他说大棚10元一平方,青苗费1200元一亩,不给予我当年的产量赔偿,结果协商无果,镇长就说一分都不赔偿我了。注明:镇镇府统计本合作社收入为每年毛收入2400万元,净收入为800万元。                                                  现此事得不到合理解决,望领导给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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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13 23:04
您好,可以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9-13 22:11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追问:

您好,想请问一下起诉需要哪些依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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