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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房产继承纠纷

 09-14 10:34  悬赏 0  发布者:mengda……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邵阳 回答:(2)
母亲于1999年过世,有住房一套,房产证是父亲名字,我一直和他们居住,父亲2003年再婚,因为房屋狭小(60多平方),父亲再婚后搬出去居住,几天前突然去世,现在继母以她无经济能力租房为理由要求搬来和我居住,(她有1700元的退休金,而我妻子无工作)父亲生前口头承诺,房屋产权归我与弟弟所有,想问:这住房属于婚前财产吗?继母有房屋产权吗?我有义务给继母租房吗?现继母以找不到房产证为理由,让我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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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7801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09月14日 10时40分
继母有继承权,除非你父亲有有效遗嘱,这个口头遗嘱是不成立的。
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答复,,事件正在进行,,界时将请律师维权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14 10:37
办理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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