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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回迁问题

安徽-铜陵 09-15 10:31  悬赏 0  发布者:taomin…… 给我留言  回答:(5)
本人在2005年通过二手市场购买了1套经济适用房,2011年原工作单位以前分的宿舍楼面临拆迁,且拆迁办已同我签定拆迁协议。然2013年底清权办说本人因之前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不符合政策再享受棚改房,故要取消享有拆迁房的回迁房,请问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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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15 10:35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纠纷的
回复时间: 2014-09-16 11:00
您好!
不合法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拆迁办依照规定标准应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各种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9-15 10:33
依当地拆迁政策而定。
回复时间: 2014-09-15 10:58
依当地拆迁政策而定。
也可以诉讼解决
来电咨询,请评价。
回复时间: 2014-09-15 11:13
你好,这是不合法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2)周转补偿费 (3)奖励性补偿费,不同的房屋性质会获得不同数额的补偿,如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拆迁中存在巨大利益的,建议主动采取措施积极争取,以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律师的代理经验,主动出击会获得更多补偿,甚至翻倍,详情可来电来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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