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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拿回房屋吗?

 09-13 18:41  悬赏 25  发布者:小丫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舟山 回答:(5)
为了还债,我将房子卖掉了,合同是第三个人写的,只写了一份,我和写合同的人签了名,而对方(买房子的人)没有签名,对方付清了房款,我也把房产证交给了他,可是他却迟迟不去办过户手续,一直到现在,房子已经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了,请问我还能拿回房子吗?谢谢,帮帮我吧。
问题补充:
那份合同在我手上,对方未签字,那个写合同的有签过字。

大家帮帮我吧,拜谢!

是农村的私房,买方和我不是同一个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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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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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年09月13日 22时19分

   农村的房子本来也不能办理过户,农村房子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何况买方还不和你一个村。这种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你可以要求返还。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最终官司还是输了。。不过还是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09-13 18:46
你可以拿回房子但你应负返还房款的义务。
回复时间: 2008-09-13 19:50
原则上只有该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可以在该村买房  因此 你可以要回自己的房子  将房款还给对方
回复时间: 2008-09-13 21:47
在我们青岛农村私房买卖虽然没有过户,但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都会认定合同有效,房屋要不回来。我们青岛的法院全都是这么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08-09-13 22:19
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回房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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