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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一个女孩9岁一个男孩1岁8个月离婚时男孩判给女方了我想上诉要男孩抚养权

江西-九江 09-15 15:51  悬赏 0  发布者:戴带代 给我留言  回答:(6)
本人有一个女孩9岁一个男孩1岁8个月离婚时男孩判给女方了我想上诉要男孩抚养权,女方在本市没有住房没有工作,自从儿子8个月断奶后一直是由本人及本人母亲在带。不服一审判决的话上诉至中院要回抚养权的书机率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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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15 16:34
你好,可收集女方不适合抚养或无能力抚养的证据,将有利于你争取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4-09-15 15:54
两岁前,机率较小。
回复时间: 2014-09-15 16:12
您好!还在上诉期的话您可以上诉。如果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可以双方协商变更抚养权。主要是有司法解释规定两岁以下出于哺乳期的孩子抚养权一般归女方,除非女方有不宜抚养孩子的重大疾病,或是有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
回复时间: 2014-09-15 16:16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回复时间: 2014-09-15 16:34
可以上诉
回复时间: 2014-09-15 21:56
只能试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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