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蒙彦军  陈利厚  朱学田  
该问题已关闭

精神赔偿金的问题

上海-南汇区 09-16 17:45  悬赏 0  发布者:qj2cy 给我留言  回答:(5)
小姑娘没有被男方包养,也没有同居,也没有逼男方离婚,更没有去男方家里吵闹,只是上下属发生不正当关系,请问小姑娘属于小三吗?

原配跑来小姑娘住的小区来闹事,踢门踹门,还在门口以及小区内大叫小姑娘是小三,小姑娘母亲报警,后来去警察局调解,警察局有备案。
自此之后,小姑娘的母亲身体一直不好,也无法继续上班,此行为对小姑娘及其家人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伤害、名誉伤害,请问小姑娘可以告原配,向其索要精神赔偿金以及公开道歉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16 18:01
这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4-09-16 18:23
你好,可以。

以上仅为依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初步个人分析,详细情况,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9-16 22:20
可以要求赔礼道歉,并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9-16 23:03
可以的!但需要交强的证据支持,请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4-09-17 13:33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江苏无锡
北京朝阳区
广东茂名
广西贵港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0547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7253
江苏 无锡
人气:51287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21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