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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要

陕西-咸阳 12-06 09:52  悬赏 0  发布者:qnT2324 回答:(1)
我在人家手底下包了点装修的活说好了活干15天给5000块,可干了22天才给1000块,打电话给老板要钱,老板牛的很,还骂人,最后不干了。活干了一般,我陪了8000左右,我干的活的价值在12000左右,这一半活的钱我是不是应该拿,找谁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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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6 10:3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你可以向发包人,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但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换句话说,发包人已经全额支付工程款后,不再承担支付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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