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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单位不履行承诺

江苏-南京 09-19 10:40  悬赏 0  发布者:许浩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律师,我母亲的一处公房被征收,当时征收单位在明知我父亲有中低价房的情况下承诺我们可以拿产权置换房。并给了我们一张有征收单位公章的置换房选房确认书,可过了一年竟然以我父亲有中低价房为由说房子不能拿了。我想请问这种带有欺骗,让我照成重大误解的协议是否可以判定无效,选房单可否作为协议的一部分,起诉他们不履行协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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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7 15:32
您好!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强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9-19 11:16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2)周转补偿费 (3)奖励性补偿费,不同的房屋性质会获得不同数额的补偿,如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拆迁中存在巨大利益的,建议主动采取措施积极争取,以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律师的代理经验,主动出击会获得更多补偿,甚至翻倍,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9-20 09:07
你好!
你讲的事实中不存在重大误解,你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履行合同,如需要律师可电话联系政法大学毛教授(13811734412)。
追问:

你好,应为协议中并没有置换房的内容,房子只有选房单这一证据,他们现在就是说这些房子属于保障房申请,也不是直接置换

回答:

从因果关系上讲,只能是先确定有房子,再确定选房单,只有有房子的人,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根据这一内容,对方当初答应给你房子,如果没有这一条件,你家也不会在协议书上签字,因此,你家还是能够打赢官司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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