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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处分问题

辽宁-大连 12-06 12:22  悬赏 25  发布者:wukena…… 给我留言  回答:(2)
这是大四的一次考查课考试,因为考试前一天我在手心里写了一段文字,方便随时记忆,考试当天不知为什么老师换了三个考场,也没有及时通知到,考试前我为了找考场急急忙忙跑来跑去,到了考场时老师已经准备发卷子了,我就急忙坐下考试,也就忘记手里的字,后来就被老师发现了,可以肯定的是当时手里的字迹已经看不清楚,这一点另一位老师可以证明,老师看了很长时间也没看清楚写的是什么,而且我写的内容考试没有涉及到,但这位老师仍然记我为作弊。以前的考查课的考试我们都是自己任课老师监考随堂考试,这次抓我的这位老师安排了四位老师监考,而且单独安排考场,情绪非常激动,一定是有别的原因。现在学校处分下来了,请问这件事对我公平吗?老师随意转换考场也没有及时准确通知到我,老师有没有责任?我该怎么办?(我找过老师沟通,但她根本不和我说话,沟通是不行的),希望律师给我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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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6 13:55
无论你手心里的字迹是否清楚,情节肯定已经触犯学校关于考试的规章制度,至于学校调整考场则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发生的,这跟你在手心里做文字记录没有必然联系,建议你跟学校沟通解决,通过诉讼,很难胜诉。
回复时间: 2010-12-06 14:42
根据你的陈述,学校的处分欠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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