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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事人父母房产

上海-金山区 09-21 12:27  悬赏 0  发布者:alouya…… 给我留言  回答:(10)
当事人已过世,当事人父母有一套房产,写着当事人父亲名字和当事人姐姐的名字,我的问题是当事人虽然已过世,但是他对该房产再其父母百年后有没有份额,假如有份额,是否份额自动交给当事人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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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1 12:51
当事人的子女可以享有当事人的继承份额,但配偶不能享有。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170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9-21 14:17
当事人没有份额
回复时间: 2014-09-21 12:31
可以遗产分割
回复时间: 2014-09-21 12:38
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9-21 12:39
你好,当事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和当事人的配偶没有关系。

以上仅为依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初步个人分析,详细情况,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9-21 12:47
当事人的子女有权代位继承当事人父母遗产。配偶没有代位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4-09-21 13:15
当事人先于其父母过世的,其子女可以参与继承其父母的遗产,其配偶无权参与继承。
回复时间: 2014-09-21 13:28
由当事人的子女继承其的份额!
回复时间: 2014-09-21 15:38
其父母百年后,遗产由当事人子女代位继承。配偶无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4-09-23 15:54
你好:这种情况属于代位继承,由当事人的子女来继承当事人父母去世时遗产的应继份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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