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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工作单位后,原教师职称现工作单位不予承认,做法是否合理?

黑龙江-齐齐哈尔 09-26 12:58  悬赏 0  发布者:a04112…… 给我留言  回答:(1)
2004年在哈尔滨市一所私立学校工作,担任教师工作,期间按照相关规定评定为中学一级教师(相关材料合法、齐全),2013年通过面向社会的考试进入齐齐哈尔市一所公办学校工作,教育局人事股说不承认这个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国家或相关单位是否有关于教师职称这方面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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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6 13:18
您好!咨询教育部门
追问:

教育部门说不予承认,但也没说明为什么不予承认,也没有见到相关文件或其他规定。

回答:

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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