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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在校受到伤害

山东-聊城 12-07 17:36  悬赏 0  发布者:温柔217 给我留言  回答:(2)
小学生三年级 在校期间 课间  门牙磕掉两颗   责任应该谁来负    应该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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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7 21:33
责任由具体实施侵害行为孩子的家长承担,如果学校在此过程中存在过错的话,可以要求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至于赔偿的数额则依据实际花费的医药费及后续治疗费。
回复时间: 2010-12-09 20:07
如果学校不能证明尽到管理,教育的职责,因为三年级的学生10岁以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责任应由学校全部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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