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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了,但是被转让的股东不知情,受理的工商局有责任吗?谁承担责任。

河北-秦皇岛 09-27 08:53  悬赏 0  发布者:qhdche…… 给我留言  回答:(6)
股权转让了,但是被转让的股东不知情,受理的工商局有责任吗?谁承担责任。
被转让的股东当事人,没到场也没有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也没有授权书,但工商局受理了就给做了变更。
当事人股权应当如何追缴回来,工商局有行政审查过失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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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7 08:55
这是有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4-09-27 09:10
有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4-09-27 09:11
对工商档案工商局仅仅是形式审查,备案制度,如果自己股权被人偷着卖了 可以直接起诉侵权人
回复时间: 2014-09-27 10:29
你可以提起诉讼,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局只是形式审查,不承担责任,不像房产局,需要双方到场,当面确认,法律没有要求工商局这么做
回复时间: 2014-09-27 10:31
股权转让的正常程序中有一项,就是要向工商局提供“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应当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在您的这起案件中很明显,如果是实质性审查就要当场征得您的同意并书面签字还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只是对文件本身的形式审查,不看人只看字就变更股权是对您的侵权。

    可现有的法律条文中对工商部门审理股权转让文件究竟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有一定的空白区域。

    但应当肯定的是即便是形式审查,对文件本身工商部门也要尽到最大注意,如签名是否一致等,如果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当然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9-27 22:08
协商不成就起诉  工商局受理了就给做了变更,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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