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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付了首期款应该如何办理退房

 09-27 18:47  悬赏 25  发布者:frankj……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马鞍山 回答:(14)
我父亲于2014年1月21日购买了马鞍山恒大御景湾的房子,总价65.8万元,并且除了1万元的定金外还支付了18.8万元的首期房款,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只签订了《马鞍山恒大御景湾楼宇认购书》,现在因为个人原因不想购买了,但是恒大的人说不能退,认购书里并没有说不能退房,只说了没有交首期款和签合同就不退定金(我理解下来就是这样),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问题补充:
补充
1、一般违约金怎么扣有没有相关规定,按房价总额扣还是按已付房款金额扣,还有扣款金额或者比例是多少?
2、那么接下来我应该怎么操作,直接找律师就可以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9月28日 12时01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因此,按照您所说的,认购书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关于定金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关于定金您是无法要回的。
    
    再次,按照合同法关于违约金规定,要求不得超过造成损失的30%,如果买卖合同或者认购合同没有约定具体违约金问题,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处理。
    最后,针对此问题,开发商无权拒绝退房,因此,您要尽量与开发商协商吧,既然对方主张不退房,那么不退房的依据在哪里,这个要对方拿出相关依据,否则,对方主张是不成立的,如果协商不成,还是建议您在当地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起诉处理。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满意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
我的补充: 2014-09-28 15:02
如果您没有法定或约定的解约权,则此时购房人解除买卖合同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从法律的角度,购房者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处理:其一是研究买卖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即是否约定了购房人此时的解约权。实践中开发商提供的合同很少会有这样的约定;其二是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如果购房人在付款等方面确实存在困难,通过与开发商友好协商,并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包括开发商已经支付的印花税等费用)或违约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满意,谢谢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7 18:50
这是可以要求退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419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9-27 19:41
能退,应当要承担违约责任,认购书也有效力
回复时间: 2014-09-28 10:36
定金不得退回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开发商无权将房款扣留。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建议委托律师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9-28 10:58
违约金有合同法相关司法解释里有明确规定,建议请专业律师。
回复时间: 2014-09-28 10:58
可以要求退还,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定金和违约金开发商二选一。
回复时间: 2014-09-28 11:01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分析如下:
1、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由于你方不想认购房屋,构成违约,所以定金应当归开发商所有,你是要不回来的。
2、关于你交付的房屋款项问题。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你签订的认购书的具体内容做出判断,如果认购书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则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你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按约定,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法院调低,这里的法律风险就比较高了,最好请律师帮忙。如果认购书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一般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未签订,你仅需把定金给开发商就可以了,已支付的购房款可以全部要回来。
3、如果方便,你可以把认购书的照片发给我们律师所,帮你具体分析一下(邮箱:1209898033@.com)。
4、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益,请采纳为满意答案;如有问题,请追问。
我的补充: 2014-09-28 11:02
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益,请采纳为满意答案;如有问题,请追问。
回复时间: 2014-09-28 11:13
1、可以要求解除“认购合同”。2、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赔偿;一般不超过数额的30%;1万元定金不能退了;3、先和开发商协商,同意给与赔偿,10%左右比较合理,当然开发商要的越少越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聘请律师。。
回复时间: 2014-09-28 11:31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9-28 11:50
根据你提供的资料,双方只是签订认购书,而没有签订合同,一般情况下,这时开发商不具有销售商品房预售许可,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协议无效,你父亲不但可以要求退房,而且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已经交付的双倍赔偿。如果开发商现在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认购协议书就是合法有效的合同雏形,有约束力,一方退房就构成违约,需要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还可以要求履行合同,这种情况退房难度很大,需要与开发商充分协商,并承担违约责任。希望你根据不同情况依法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9-28 11:51
你好!
    你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合同一般属于预约合同,目的在于将来双房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买卖合同,你缴纳的定金属于违约定金,在你违约的情况下是不予退还的。
我的补充: 2014-09-28 11:52
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此事。
回复时间: 2014-09-28 14:17
建议找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9-28 14:30
你好能退的,如果你方提出退房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规定,你们不能要回定金,定金作为违约的责任,对方应该退还你们18.8万元。
个人见解,采纳请评价。
回复时间: 2014-09-28 14:57
定金不能退,根据预约合同内容判断是否属于买卖合同性质才能做进一步的判断。建议委托律师给您看一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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