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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湖北-咸宁 12-07 21:35  悬赏 0  发布者:柳永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们夫妻已分居三个月了,就财产有一套房子,但没有装修,当时是6万买的,如果离婚我可以让房子是不动产,留给小孩,因为我的小孩才7岁,作为我小孩以后上学的经济来源,我可以不要她给小孩的各种费用,这样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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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7 21:40
向法院起诉离婚是你的权利,但是如果房子是婚后所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只能将房屋一半份额赠与给儿子,你妻子一半份额你无权处分!
关于孩子抚养费,你可以放弃向女方索要。
回复时间: 2010-12-07 21:41
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可否用房子的价值抵偿,这个问题,可能是你们夫妻双方协商解决为好。但即使你们协商好了,也不影响你的孩子在必要时向你要求给付抚养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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