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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上海-虹口区 09-28 12:34  悬赏 0  发布者:徐悲鸿2 给我留言  回答:(11)
我是2006年结婚,婚后配偶的工资卡仍是由他母亲保管(收入各管各的)至今。2008年时由于工作单位(与配偶同一单位)原因有机会买了一套产权房,房屋总价约27万元(税等未计入,约1万多,都是我出的),当时单位补贴每人各3万元(作为首付款),余额是公积金贷款,实际还款情况:他先后拿出共2.7万左右,其余部分约18万多全由我还清。另外,2013年我父母老房子动迁,我和我儿子两人属于安置对象(约50万元),用动迁款加上现金购置了一套动迁安置产权房(房屋价:107万,不包括契税等约2万多,产证上就我和我儿子,因我配偶当时口头约定放弃产权上加名字),我配偶出资40万,其余由我支付。现在,如果我们离婚的话,这两处房产会作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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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8 12:48
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追问:

具体如何分割

回答:

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一人一般均分

追问:

那法院不考虑实际购房时出资多少吗

回答:

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出资凭证

回复时间: 2014-09-28 13:43
两套房子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分。
回复时间: 2014-09-28 13:43
你好,第一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套房子是你和你儿子的财产。

以上仅为依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初步的、我自己的个人见解。
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4-09-28 14:05
婚内财产一般是对半分。除非你证明你是用个人婚前财产购置的。
1.首先,你要明确婚内不管是你赚的还是对方赚的钱都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2.第一处房屋是应当对半分,对方的工资等其他财产也应当跟你对半分。
3.第二处房产属于你儿子的部分是归属于他的。其他部分也应当是对半分。
4.对方仅是放弃产证上名字而已,并没有放弃对房产的权利。而且这种放弃应当是有相关书面文件的,否则很难进行相关认定的。
回复时间: 2014-09-28 16:06
详细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9-28 16:29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要均分的
回复时间: 2014-09-28 18:07
原则上两套房子均属于夫妻共有,双方平分。
回复时间: 2014-09-28 21:58
1、第一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2、第二套房子,没有特别约定的,一半归儿子,另一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4-09-28 23:28
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但也要考虑对房屋的贡献,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9-29 11:30
第一套房屋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第二套房屋属于你们夫妻与儿子的共同财产,其中儿子占有1/2份额,你和你配偶分别占有1/4份额。
回复时间: 2014-09-29 16:22
1、2008年购买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原则均分。

2、拆迁安置房屋属于你们一家三人共同所有,离婚原则三人均分。

3、你老公名下存款,即使是你婆婆保管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原则均分。

4、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诉讼分割。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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