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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问题

河北-廊坊 09-28 19:22  悬赏 0  发布者:543272…… 给我留言  回答:(2)
老人有四个子女,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儿子排行老大,然后老人在世的时候是跟儿子一起住的,但是房本的名字是老人的,在老人生前四个子女全有尽孝,老人去世后不久,未经其他三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把房本的名字改成了他的名字(老大,儿子)!然后现在要拆迁了,请问我们有权利分老人的遗产么,还有他在未经过我们其他三人的同意情况下改了房本的户主名字是否犯法,还有如果分不到财产我们能否通过法律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能分到,我们4个子女是否平分,还是儿子多分女儿少分,甚至可以我们互相商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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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9-28 19:31
四子女及最后去世的老人可以继承分割房子的一半,每人个各5分之1
回复时间: 2014-09-28 20:10
你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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