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解除收养关系后,能否得到财产分割

广东-深圳 09-29 02:38  悬赏 0  发布者:xiesha…… 给我留言  回答:(6)
因养母在2008年10月18日于深圳被车撞死,得到赔偿人民币53万元。后2012年6月由于养父子关系不合,在当地法院由双方协商达成后,制定了解除养父子关系协议书。给于了养子75000元后,就未联系。这期间养子多次打邻居家电话关心养父如今的生活情况,现在养父去世,是否能获得遗产分割
补充:因养父于2012年4月结婚,我都未曾知道,现如今还不到3年就去世了。我特难过,也不知道死亡的原因。那么我是否有权想法院提起诉讼?
补充:我有养父的口头遗嘱[这次虽我们养父子关系解除了,也是为了想你更能独立的生活,若你悔改了,我们还是一样的父子,我去世后你和我现在的妻子财产各分配为养子得养母的全部,我的一半由你和她各一半,现有的财产个一半。]这是遗嘱,请问我有权追究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9 09:41
如果已经解除收养关系,那么养父母的财产遗产无权再继承。
回复时间: 2014-09-29 09:52
如果遗嘱有效,你可以要求分得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9-29 11:42
解除收养关系后则无继承权。
口头遗嘱仅在病危时有效。
回复时间: 2014-09-29 12:08
关系解除,无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4-09-29 13:23
你好!
收养关系解除后,你无权再继承遗产。
回复时间: 2014-09-29 14:06
已经解除抚养关系,你没有法定继承权,如果口头遗嘱有证据证明,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取得遗产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山东聊城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705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27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958
湖南 长沙
人气:546626
浙江 杭州
人气:28463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145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