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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公司签了3年合同,现在合同没到期,1个月前向老板交了辞职信

浙江-温州 09-29 09:38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9)
你好!我在公司签了3年合同,现在合同没到期,1个月前向老板交了辞职信,老板说不批准把辞职信又退给我了。这件事半个月后我又给人事部交了1封,但是1直没有做出相应安排。现在距离我第1次交辞职信有1个月了,我打算走,但是老板说交接工作没有做完不能走,而且距离最后1次交辞职信时间也未到。
请问:辞职信是按第几封算的?他们没有安排相应的交接工作我现在可以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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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9 09:47
当然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9-29 09:40
最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9-29 09:41
这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9-29 09:43
你好,按照最后一封计算
回复时间: 2014-09-29 09:55
按第二份辞职信计算,可以走。
回复时间: 2014-09-29 10:21
你好,提前一个月辞职的,直接走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4-09-29 10:24
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未安排交接工作,不是迟延办理的法定理由。建议你督促单位,尽快办理交接,以便顺利离职。
回复时间: 2014-09-29 13:41
你快递辞职吧。
回复时间: 2014-10-07 09:13
你好,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辞职只需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按你第二次递交辞职信的时间满30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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