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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驾驶证吊销多久?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河北-保定 10-03 19:59  悬赏 25  发布者:法律咨询16…… 给我留言  回答:(3)
2012年4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酒后,无逃逸。现在两年半了,可以考驾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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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03 21:15
你好 咨询车管所
回复时间: 2014-10-03 21:3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16596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0-05 23:17
咨询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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