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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孕期维权保护

重庆-合川 10-05 18:32  悬赏 0  发布者:薇薇1986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在王梓实业有限公司的移动南园路营业厅从事移动前台工作尽4年,后因公司原因将该厅转给昊络公司。在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自己已怀孕1个多月,在于公司签订老动合同之前昊络公司并未告知要更改工作时间,并承诺在保证原业务量的情况下保证和以前一样的薪资待遇。现已怀孕4个多月被告知工作时间由原来的上2休1的工作制改为全月上班休假6天。每天在电脑前工作10-12小时已经影响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 我想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合理吗?我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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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0-05 19:14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谢谢你的回答,公司这种做法算不算是违反劳动保护法侵犯女职工孕期劳动保护权益。我申请劳动仲裁有用不。

回复时间: 2014-10-05 19:32
以合同为准,有异议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10-05 20:38
可以申请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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