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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

北京 12-09 09:30  悬赏 20  发布者:wSt4106 回答:(9)
我是一家个体公司的股东,我想讲我的股份转让给不是股东的个人,可以吗?要是可以,过程是什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9 09:31
可以,如果其他股东不要的话。
回复时间: 2010-12-09 09:32
答: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你可以要求退伙。
回复时间: 2010-12-09 09:34
你好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转让股份的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股东向原股东意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即可,如果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收到通知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你可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如果他们不同意购买的你就可以转让。
回复时间: 2010-12-09 10:00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局有,可去下载载);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自己去办的话,这委托书就不用了,;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力的行使情况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这里按你司情况,即为另一股东与你们之间的转让股权协义书。 即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4)股权变更时,如果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有变化的话,应将相关资料备好。 
(5)变更时应带齐的相关资料: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回复时间: 2010-12-09 10:01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回复时间: 2010-12-09 10:10
你也同时是法定代表人并且没有其他股东的情况下,你可以将股份转让他人,同时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事宜.
回复时间: 2010-12-09 10:26
可以。
回复时间: 2010-12-09 11:17
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具体流程按照工商部门规定,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回复时间: 2010-12-10 11:13
首先说是可以的,但要考虑其它股东的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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