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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期间买房

陕西 10-06 21:27  悬赏 0  发布者:miaomi……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和老公准备买房,打算办理离婚以男方名义买房。首付是我父母和他父母各出一半,均不需要还,以男方名义购房和办理贷款。贷款办理完后复婚,共同承担还款。房子算男方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复婚后立即办理公证,公证内容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是想保障女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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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0-06 21:32
你好,请你办理离婚时可以双方签订一份关于买房的合同,约定房子双方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10-06 21:33
风险很大的
追问:

公证也没有法律效力吗?

回复时间: 2014-10-06 22:55
如果这样做,产权归男方所有。对女方来说风险太大。最好别离婚,以谁的名义买房,产权都属于夫妻共有。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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