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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香港人大陆房产问题

 10-07 13:41  悬赏 0  发布者:AUYIWO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佛山 回答:(1)
两兄弟都是香港人身份,30年前一起在大陆买了块地建房子,房产证写两人的名字。
现弟弟已去逝,没有娶妻生子,哥哥有娶妻并有两名女儿,都是香港人身份。
但他们对上还有一个哥哥(虽已去逝,但有娶妻, 并有两儿子,都是大陆人身份)
1.如果现要买掉房子, 需要两名侄儿签名吗? 财产怎样分配?
2.如果不买掉房子, 房产的拥有人都去逝, 房产继承怎样处理?
问题补充:
如果房产的拥有人都去逝, 房产继承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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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陈亮律师
  • 电话:13581500295
  • 60591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10月07日 13时47分
一般不需要侄儿签字。这是属于弟弟和哥哥的两人的房产,不涉及大哥。
如果不卖掉,走法定继承程序。
追问:

如果拥有人都去逝, 請問法定继承程序, 是怎樣處理遺產?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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