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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劳动合同合法吗?

 10-07 19:16  悬赏 5  发布者:iadnd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遂宁 回答:(5)
签劳动合同,上面说辞职要提前30天写书面报告,并且要得到公司同意。请问这合法吗?到时候公司不同意不让我走或者那一个月的工资不给我了怎么办?麻烦您帮我解答一下,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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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0月07日 21时13分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应该提前30天通知单位辞职,但不是必须经单位同意了,到期单位不同意,也可离职。
如果公司不给发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举报,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07 19:23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的
回复时间: 2014-10-07 19:25
您好,提前30 日书面通知后,无论是否同意均可以离职。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846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0-07 19:57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有争议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10-08 11:30
提前30天通知单位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只要你提供相关证据到时候发生问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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