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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被打受伤怎么维权

 10-08 09:06  悬赏 15  发布者:TSHXJS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唐山 回答:(5)
2009年的一天晚上,我被两人无端殴打受伤,后来有中间人调节互相谅解,并在派出所签了和解书,后来2010年开始我当时受的伤处有明显严重迹象,大腿处当时受伤地方神经没有知觉,到2014年越来越严重,我可以再到法院起诉状告当时打我的2人吗?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才可以打赢官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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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年10月08日 10时05分
问题比较复杂,你可以带上与当年被打的材料、及后期病情加重的材料,找当地律师当面咨询。一般,如果是新发现的病情,且是与被打直接相关可以要求赔偿,否则,一般按和解书履行。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08 09:25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4-10-08 09:31
你好,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4-10-08 12:21
你好,需要举证证明伤情加重系因受对方伤害所致。
回复时间: 2014-10-08 16:58
可以,需准备证据证实现在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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