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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的不协调

湖北-鄂州 12-09 16:19  悬赏 20  发布者:550817…… 给我留言  回答:(2)
夫妻2人,一个对性有很强的欲望,一个却冷淡!两人常常因为性生活闹矛盾。男方由于在妻子那里得不到满足,而跑去找“小姐”最后染上了病,然后和妻子同床时把病传染给了妻子,妻子因此闹得很疲惫,而男方却不闻不问,医药钱一分不出!妻子因此就恨透了丈夫,与丈夫分居了,而丈夫却由于性的需要经常骚扰妻子,由于这种精神的折磨,所以妻子提出离婚了,而男方却不同意了,坚决不离婚。现在就这么僵持的,我想问下:妻子有与丈夫同床的义务吗?现在怕的是丈夫再次出去染病,把病传给了妻子。妻子对丈夫没有任何感情,更不想与丈夫一起生活,像这种能准予离婚吗?离婚牵扯到两个问题:一个是孩子的抚养权,一个是财产问题!孩子从一出生就是由妻子的父母带着,因为男方的父母年迈,而且女方有经济收入抚养孩子,而男方现在只是短时间又经济能力,因为男方做的学校小卖部承包,只要承包合同到期就失业了!财产问题:男方有一套房子是夫妻关系时所买,男方现在做起学校超市,女方现在经营一饮料批发。这样就存在评估专家的财产评估了,我想问下:这样的评估收费一般是怎么收?收多少?还有在财产评估期间,双方还算是夫妻吗?如果女方不愿意同床,男方就不得强求?不得以强硬的手段强制过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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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9 16:26
评估费有相关部门按规定收。是夫妻。夫妻性生活应当双方同意,强制可能构成强奸。
回复时间: 2010-12-09 16:30
答:夫妻的经营所得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参与分割;你围绕有利于带孩子举证,能够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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