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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共有房产怎样继承?

 12-09 17:17  悬赏 0  发布者:nzyx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沙坪坝 回答:(2)
半年前,丈夫在宝宝出生前20天意外去世,房产证上登记的是我和他的名字.丈夫父母健在,请问这处房产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比例合法继承,如果要卖掉,需要什么手续?另外装修时我们借有10万左右的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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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12月09日 17时44分
该房屋是你与丈夫的共同财产,在扣除应偿还的10万元共同债务后,房屋价值余下的部分的一半为你丈夫的遗产,另一半归你。对于遗产部分,你的丈夫的父母、你以及你的宝宝四个人都有权继承。
房屋要出售的话,需要四个法定继承人作为出卖方共同到房屋交易市场办理手续(宝宝由你全权代表)。房屋交易市场可能会要求你们办理公证后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的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09 23:54
**对于十万元的外债,需要由你们的共同财产继承。
房产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现在分割,房产的一般属于你的,剩下的才是你丈夫的遗产。对于你丈夫的遗产,你,你小孩,你丈夫的父母都是合法的继承人,一般是平均分配,没有生活来源的可以要求适当多分,你可以代理你的小孩提出请求。
如果要卖掉,需要法定继承人的共同同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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