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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拆迁

江苏 10-09 07:11  悬赏 0  发布者:131822……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是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永兴村的一名村民,我叫徐荣华,因遭遇暴力拆迁,险被折磨致死。
 2013年4月份,因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人大代表——徐镜人没有任何规划征地手续,征用一期工程600多亩,二期500多亩农田与宅基地建设厂房,我所属村部分土地和房屋被列入征地、拆迁范围。我的房屋在此次拆迁范围内。但我至今未见到相关征地拆迁的手续或审批资料。
我家是养猪专业户,从培育种猪到繁殖小猪再养成育肥猪。母猪有45头,2013年高温期间镇政府老断我家电,热死了6头母猪。还有39头母猪。1头公猪,育肥猪从小到大轮流转,一般在200左右。我家养猪近10年。在永安洲镇一般人都知道。被兽牧站封为(科技示范户)。为逼迫我家搬迁,当地的村委会、镇政府、派出所密切协作,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对我和我的妻子刘红美先后两次实施了非法拘禁与暴力殴打,情节令人发指。
第一次非法遭遇大致经过如下:
2013年8月16日下午,因门前道路被施工人员用铁栅栏隔离导致无法通行,我拨打“110”报警求助,噩梦自此开始。当日17点多钟,由永安洲派出所牵头,以询问为名将刘红美带到口岸派出所制作完笔录后,直接将刘红美带到附近的建安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交给在此等待的永兴村党支部书记张小强、永兴村党支部副书记李四民、永兴村党支部副书记戴为兴、永兴村妇女主任李大萍等人。上述四人率众人将刘红美包围住后开始逼迫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不同意签订便不让离开。
因长时间不见刘红美回家,我向永安洲派出所询问并打电话给带刘红美出去的副所长,他们都回不知道。我无数次拨打刘红美手机,均处于关机状态,直至晚上20:00左右终于打通,刘红美告知我她被永兴村委会的人控制在建安村村委办公处不准离开。随后电话又中断。
我预感到事情不妙,连夜找到刘红美被控制处,此时已是晚上21:00多。我当场指出张小强他们这样做是非法拘禁,是犯法的,并拉起刘红美准备离开,但上来十几人将我们夫妻控制起来动弹不得,并强行将我关进一个房间里。期间,我被多人殴打,鞋子也被踹掉。
我被控制后不停拨打“110”报警,从23:15到23:58的时间段内更是每隔几分钟拨打一次。最终,永安洲派出所警察在17日凌晨到来后将我们夫妻接走。
第二次非人遭遇大致经过如下:
2013年12月27日中午,大批镇政府城管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协同我村六队的蒋国华开动挖掘机挖断我门前唯一的通道,我母亲出来询问被打倒在地,我出来录像并报警也被打倒,摄像机和手机被抢走。之后,当地派出所人员来到现场进行简单的询问后便开始旁观。期间,外出归来的刘红美和我妹妹及妹夫因用手机拍摄现场画面也相继被打倒。刘红美被打至口鼻出血。我和家人在反复被打几次后,社会闲散人员的领头人蔡林和一名高个子城管人员将我控制住后欲强行塞到车里驶离,现场派出所人员终于发声说要带我回派出所。最终,我和我妹夫27日下午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多次做笔录,直至28日晚上,派出所人员宣布我“打人犯法”,要进行拘留。然后将我妹夫放走,四名派出所工作人员将我拉至疏港二路一处,向我宣读“拘留证”,宣读完后既不让我看拘留证,也不让我签字。随后开车快到市拘留所时突然掉头返回永安洲镇接上副所长在内的另外两名工作人员,再次开车来到疏港二路把我转交给蔡林等社会人员后,6名派出所人员开车离去。
蔡林接手后,先是一拳打在我头上,后拉至永胜村委会办公处开始了非人的折磨。先是暴打,逼迫按照镇政府方定的标准签订补偿协议,我不同意;然后升级折磨(当时是2013年12月28日,温度是零下5摄氏度),把我全身衣服扒光用电风扇吹我,我还是不同意;折磨再次升级,一盆盆凉水开始从我头上浇下,我仍旧坚持;折磨三度升级,蔡林他们开始用电棍击打,边打边说:你老婆在另外一个地方也在受苦,你就是咬牙能顶得住,也得考虑考虑你老婆吧?在场的一位镇城管干部也对我说了10个字:要钱不要命,要命不要钱。
考虑到我的老婆也在受着非人的折磨,我近乎崩溃,答应按他们的要求协商补偿事宜。随后,早已等在门外的拆迁办的包括沈道华在内的几名工作人员进来开始与我“协商”。“协商”的结果是连之前永安洲镇副镇长顾宪章答应的一些条件都没有了,没有商量的余地。我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在此过程中,蔡林嫌我态度不好打了我两个耳光。
见没有谈妥,蔡林他们再次脱光我的衣服,打开电风扇对着我吹,持续用一盆盆凉水从我头顶浇下。同时,蔡林当我面打了一个电话说:“她老公不同意,你们那边也让他老婆吃吃苦,让他硬。”我彻底崩溃,答应完全按照他们的要求签订协议。
至此,天已发亮,我前前后后昏死过四次!
签字之后,他们用一辆面包车拉着我来到一个叫许庄的村委会,见到了我老婆刘红美,她两腿发抖、两眼青紫、额头上鼓起了两个大包。在场人员有永安洲镇李小华副镇长与永兴村委会的几位村干部。
事后,刘红美告诉了我她所遭受的一切:在永安州派出所打电话让她去做现场的旁证笔录,没想也被关了一天一夜后,2013年12月28日晚,被永兴村妇女主任李大萍带领着七八个人在派出所大院中当着民警的面强行拉上面包车,带到了许庄村委会后开始折磨。由永安洲镇政府官员周新春的工作人员指挥,先是用硬纸剪成一个圆,叫她用额头顶着墙,如果纸掉了就抓住她的头撞墙,用脚踢屁股。之后,把她的衣服脱掉用电风扇吹,就这样折腾了一个晚上。这导致刘红美后来几天眼睛都不能见光,嘴唇干裂,屁股因痛不敢坐。
因担心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暴露,永安洲镇负责此次拆迁的几位领导支付我8万元额外补偿费,并让我签订一份保证书,让我保证不通过网络、信访等方式揭露此事。我拒绝签字。
事情的大致过程就是这样。当地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为逼迫我按照镇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勾结一气,密切协作,雇佣黑社会性质人员,私设公堂,对我和刘红美实施了令人发指的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我不敢想象在当今的中国还能发生这样的事情!视法律如废纸,视生命如草芥!谁给了他们这样的权利?同时我想询问征用了老百姓的基本农田1000多亩是否只要地方政府批准,私人企业就可以征用?
此事如若不讨回一个公道,我恐怕今生死不瞑目。如不刹住当地政府在拆迁中的这种残暴行为,恐怕接下来还有无数的百姓遭殃。
        我们 上访,官官相护,低层就被封杀。又 不能越级上访,怎么办?请指条明路。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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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09 08:53
这是可以向上 级投诉他们的
回复时间: 2014-10-09 09:40
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10-09 10:30
你好!
这是严重蔑视法律的行为,你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们。
回复时间: 2014-10-09 11:40
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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