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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在我家地下室改水路管道由于施工不当造成水淹损失有谁赔偿

山东-烟台 10-09 11:20  悬赏 0  发布者:534297…… 给我留言  回答:(3)
由于单元楼水路管道破裂(第一次水管破裂我家地下室一点水也不漏),需要重新换水管,水管管道在我家地下室,更换水管需要从地下室开槽走管道,物业只更换了这根水管的部分管道,结果在8月份时更换的点又漏水了我家地下室在更换的节点开始渗水,物业又更换这根管道的部分水管,在9月1号凌晨3点发现地下室还是维修节点漏水高度达1.5米,地下室物品全部被淹,损失金额达6仟元,问题是漏水点就在施工的管道接口,而且从7月份施工的管路一直没有处理完毕,最后一次漏水竟把更换接口处抹的薄水泥地面给整块鼓开,开管路槽的地面填埋时欺骗人只抹了层薄水泥,没有放水泥沙子进行实心填埋。这部分损失费是否应该物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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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09 13:27
你好,根据你的叙述,应该由物业承担责任,赔偿给您造成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4-10-09 11:24
当然应当有物业来承担
回复时间: 2014-10-09 14:04
你好,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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