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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我怀孕期间,乱搞男女关系,想要离婚

江苏-常州 10-09 13:14  悬赏 10  发布者:淡忘13 给我留言  回答:(6)
丈夫在我怀孕期间乱搞男女关系,实在是太淫乱了,与许多女人男人乱搞,实在是忍受不了。准备生完孩子提出离婚,结婚前以我的名义买了一辆车,他父母会在年底把彩礼给我(10万)。孩子将在年后左右出生,孩子出生后如果提出离婚,彩礼是否需要归还,车是否判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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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09 13:18
你好,车是你的个人财产,彩礼结婚后一般不需返还。
追问:

但是车的钱是他爸妈买的,他是外地户口,在我们这上不了牌照,所以写了我的名字,车平时他开的多,这样也可以算我的吗?

回答:

车是你的车,但需要补偿对方一部分钱。

追问:

我们买了17万左右,那么我要补偿多少呢?

回答:

要看当时的市场价,一般均分。

追问:

好的谢谢

回复时间: 2014-10-09 13:51
车心登记为准,彩礼无需返还。
回复时间: 2014-10-09 14:23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4-10-09 20:55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4-10-10 09:50
彩礼无需返还
回复时间: 2014-10-10 09:53
彩礼无需归还,车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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