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李波  陈利厚  
该问题已关闭

黑龙江大兴安岭 晚育

黑龙江-大兴安岭 10-10 15:52  悬赏 0  发布者:sun273……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1984出生 登记日期2013-9-16 我黑龙江大兴安岭塔河县的。 2014年7月30日生育算是晚育么 晚育的话有多少天产假呢。按照什么法多少条来实行。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0 16:11
您好!已婚女职工生育时,给产假九十八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4周岁以上生育增加产假30天;生育假期间由社保机构每月发放生育津贴。
追问:

法律上有明文规定么

回答:

那我根据什么说的?

回复时间: 2014-10-10 17:52
已婚女职工生育时,给产假九十八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4周岁以上生育增加产假30天;生育假期间由社保机构每月发放生育津贴。
追问:

法律上有明文规定么

回复时间: 2014-10-11 11:53
您好!已婚女职工生育时,给产假九十八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4周岁以上生育增加产假30天;生育假期间由社保机构每月发放生育津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湖北武汉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5810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74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