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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伤害至骨折,刑事案件成立与否判别问题?

云南-保山 10-11 14:04  悬赏 0  发布者:法律是宝 给我留言  回答:(1)
范例1:A持砖头追打B,嘴里喊着“不要跑”。B为了防止被打倒就开始奔跑,奔跑时发生踏空事件,导致小腿骨折,A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可接受刑事处罚?

范例2:A持砖头追打B,嘴里喊着“不要跑”。B为了防止被打倒就开始奔跑,奔跑时因为A从后方投掷物品,导致B重心不稳,以至于B摔倒小腿骨折,A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可接受刑事处罚?

各位法官,这两者相似案件中都是间接至被害人受伤,在实际处理时要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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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1 14:09
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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