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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未领证,写了女方名,

江苏-南通 10-13 09:26  悬赏 5  发布者:麦锐_001 给我留言  回答:(6)
婚前买房,男方父母和男女双方四人名字,但还没办结婚证,打算男方父母首付,只写小两口的名,可用的男方父亲的公积金,所以才又一起写了男方父母的名,原本商定女方出装修费用,但未装,所以到目前房子女方未出钱。如两人不合,请问分手这房产产权怎么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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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3 09:29
这是可以按照按照共同共有算的
回复时间: 2014-10-13 09:55
四人的名字应该是共同共有
回复时间: 2014-10-13 09:27
写了女方名字,就是男方父母和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分手时,女方可分得相应份额。
回复时间: 2014-10-13 09:30
你好,你们没有领结婚证,就不是法律上的夫妻。
我的补充: 2014-10-13 09:30
房产按照各方出资额来算。
回复时间: 2014-10-13 09:32
你好,房产证上的所有人都有份额。
回复时间: 2014-10-13 10:00
房产证上的所有人都有份额。
追问:

可是没有领证啊,而且女方也没有出资。新婚姻法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这个也是婚前财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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