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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的房屋未到期,可否提前收回?

四川-成都 12-10 16:12  悬赏 20  发布者:rZP9712 回答:(6)
我家有个门面出租,租客交钱到明年的三月三十号至。我们现在去和他谈,想明年3月收回来自己用。合同上写的是有效期三年,但是租金一年一付,违约金为一个月的房租。在交涉问题时,租客不讲道理,说给他十个月的违约金都不搬。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下我们能否提前收回屋子呢。应该怎么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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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10 16:14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果你想违约,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承租人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0-12-10 16:16
在对方未同意的情形下,单方终止合同,属违约,除了赔偿违约金外还有可能要赔偿对方损失。
回复时间: 2010-12-10 16:20
可以收回,但应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0-12-10 16:22
这要看你们约定,要是你提前收回房屋,是你违约,应该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0-12-10 18:35
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你提前收回,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0-12-11 08:25
以合同约定为依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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