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陆腾达  
已解决问题

有朋友要我为他担保,听说担保责任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我想咨询一下,什么是一般保

 10-14 13:08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陕西-陕西 回答:(1)
问:有朋友要我为他担保,听说担保责任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我想咨询一下,什么是一般保证?什么是连带责任保证,二者的区别是什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0月14日 13时12分
答:您好,我国担保法规定,根据保证方式的不同,可以将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在一般保证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但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综上可见,这两种保证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河北保定
上海黄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49
广东 深圳
人气:13609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59
山东 菏泽
人气:20858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