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刘哲  李波  朱建宇  
已解决问题

计划生育

 10-14 13:46  悬赏 0  发布者:林永颂 给我留言 地区:江西-赣州 回答:(24)
请问我是宁都县的户口,未婚可以生小孩吗?非婚生小孩可以上户口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0月14日 15时18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由于准生证是由用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办理的,因此,你未婚先孕的情况下现在无法办理准生证,除非你先领取结婚证以后再办理准生证;
    2、而上户口是需要结婚证、准生证以及在另一方未上户口的证明等,那么没有准生证是无法正常办理上户口的手续的;
    3、而你现在未婚先孕,是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如果计生委等部门知道后,应当是不允许你生育的,那么你就需要做出是否生育这一胎的决定,如果你需要生育孩子的话,那么除了正常办理结婚手续后办理准生证外,只有先将孩子生育下来以后再说;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不按照正常情况下办理上户口的手续,那么非婚生子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后才能为将来的孩子上户口;
    5、综上分析,建议你按照正常程序先办理结婚证,然后办理准生证,再生育孩子。如果需要现在这一胎就生育的话,就会产生额外的费用即社会抚养费。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满意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
我的补充: 2014-10-14 15:41
根据《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计划外生育一胎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按照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3.5倍征收;(二)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未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生育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10%征收;(三)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经查实,进行了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性引产后,再怀孕生育的,按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四)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五)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
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不过,以您的看法,未婚女子是不好办准生证的吗?
那么,她若坚持要生,就变成要事后补办,那就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之后,才能和出生证一起去女方的户籍地上户口,对吗?

回答:

您好,是这样的,必须先结婚才能办准生证,否则,一旦生下来是要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建议您还是办理结婚登记后再办理准生证和落户,希望您顺利解决问题。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凌律师诚恳又即时的回复,您的专业令人敬佩。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4 14:21
需要接受处罚的
回复时间: 2014-10-14 14:32
未婚生育谈不上合法不合法,孩子户口也可以上,可能涉及计生办缴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罚款。
回复时间: 2014-10-14 14:33
非婚生也能上户口
回复时间: 2014-10-14 14:34
可以生的,但若违反计划生育生的是要交罚款的,孩子生下可以上户口
回复时间: 2014-10-14 14:43
孩子可以上户口,可能涉及计生办缴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罚款。
回复时间: 2014-10-14 14:44
未婚生育是应当收到处罚的。
回复时间: 2014-10-14 14:47
户口可以上,可能要罚款
回复时间: 2014-10-14 14:49
要交罚款,才能上户口。
回复时间: 2014-10-14 15:29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生育小孩是权力,但是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没有经过法律规定是需要向国家缴纳相应的社会抚养费(俗称罚款),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是可以上户口的;
    2、根据《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计划外生育一胎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按照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3.5倍征收;(二)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未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生育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10%征收;(三)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经查实,进行了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性引产后,再怀孕生育的,按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四)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五)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你对照一下你是存在该条的第四项还是第五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3、如果你已经达到婚龄,而且具备相应的条件,如果需要规避相应 的问题,那么建议立即进行结婚登记,而后办理准生手续,这样就避免了相应的不必要的损失;
    4、如果决定不予办理相应的手续,那么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后,将计生委给你们的发票拿上,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办理户口录入手续即可。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和建议,如果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或追加提问,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4 16:01
未婚生育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4-10-14 17:20
可以生孩子,但是不合法,“保护人权”孩子必须给落户的。
回复时间: 2014-10-14 21:14
你好,我从应然(法律规定)及实然(生活现实)两个角度回答。
应然角度
1、不可以;2可以。
实然角度
1、可以;2可以。
祝你好运!
回复时间: 2014-10-14 21:22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给出相应的回答:未婚女子享有生育自己孩子的权利,孩子生下来享有的待遇和登记结婚后生育的子女应该享有同等的待遇。
第二,孩子的户口应该随父母的其中一方进行户籍登记,孩子户籍登记应该享受平等待遇。
第三,在本县当地你可能会受到一定处罚,承担孩子的社会抚养成本。俗称罚款。
以上几点是你的主要问题解答及其风险解释。
如需要进一步了解,可继续追问,望采纳。
回复时间: 2014-10-15 08:57
您好 是要交罚款的
回复时间: 2014-10-15 10:33
可以生,接受处罚!
回复时间: 2014-10-15 11:11
非婚生子,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标准向你处计划生育部门或是当地街道问询。
回复时间: 2014-10-15 13:32
您好,建议你直接到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登记管理部门咨询。
回复时间: 2014-10-15 16:07
具体请咨询计生管理部门
回复时间: 2014-10-16 10:18
能上户口
回复时间: 2014-10-16 11:16
您好,可以生,但是要接受处罚,谢谢。
回复时间: 2014-10-16 18:46
都可以,只是需要缴纳罚款
回复时间: 2014-10-16 19:25
可以上户口,但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平常说的罚款,具体数额到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计生办咨询。
回复时间: 2014-10-16 19:28
非婚生也能上户口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山西太原
北京海淀区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广西南宁
河北石家庄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5940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46
辽宁 大连
人气:1194208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703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824
广东 深圳
人气:20901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6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