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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首批铺货款

陕西-西安 10-15 12:25  悬赏 5  发布者:ldyin 给我留言  回答:(2)
北京一家彩装膜背景墙公司承诺交38000元的铺货款,给提供店面免费装修扶持开店。合同签了,钱交了却不给产品报价表,说是发货时一块发过来,发了三次货也没给,每次问他们都说还有货,最后和货物清单一起发。后来以各种理由推迟发货,再后来说账户没钱了发不了货了。有疑问打电话问他们,给我发了一份清单,上面价格比当时承诺的价格高的多,一再追问他们说就是这个价格对以前承诺的价格不认账,配的货单一也不给装修让我们没法开业,我害怕越陷越深。请问他们违反的什么法,我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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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5 14:0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10-15 16:05
经营者和消费者可以协商,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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