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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烫伤顾客,要求赔偿。

河南-商丘 10-15 13:05  悬赏 0  发布者:mayimi……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是一家小饭店的老板,一星期前我店服务生上菜时烫伤一个小孩,(当时情况说不清楚,也没什么证据了),经过一星期左右的治疗,伤口基本治好了,(医生开了些药,已经不让再继续住院了),我店负担了全部的医疗费用,共计两千左右,住院期间由孩子的家长照顾孩子,现在小孩的家长要求我们赔账5000元的陪护费,请问律师,这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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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5 13:11
这是不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4-10-15 13:10
如果没有构成伤残,在要求赔偿,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4-10-15 13:13
您好!护理费,误工费你是得出,但具体标准各地不一,建议咨询当地律师,然后在此基础上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法院处理.
回复时间: 2014-10-15 13:25
以实际损失为准。
回复时间: 2014-10-15 14:16
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4-10-15 14:48
你好,护理费的确是应该赔偿,但是是需要具体计算的,护理天数是住院天数和医嘱上写明让休养的天数,然后看是谁护理,有工资的话按照每天工资算,如果要的钱过分高,可以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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