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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清远,想咨询关于离婚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我是去年十二月登记结婚的

广东-清远 10-16 12:54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清远,想咨询关于离婚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我是去年十二月登记结婚的,今年八月底生下一个女儿,老公在孩子出生第二天就去了外地出差,月子期间也经常出去外地玩耍,没有过问我们母女的情况,而且还经常说要女儿,不要我了,叫我回娘家!或者更直接的说要给我女儿找后妈!还有,更过分的是国庆七天假期和前女友出去旅游!现在三天两头吵离婚,说女儿以后跟他,要赶我走!请问,1.如果真的离婚,女儿抚养权应该是归我的吧?现在女儿的户口是跟的他爸2.婚后没有共同财产,房子是婆婆的名字,我能否要求他赔偿一笔钱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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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6 15:02
1、小孩的抚养权归你
2、可以协商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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